简介
- 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推出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目的是让那些有意把资金投资香港而又不欲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来港居留。
- 申请者需投资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于金融资产项目达7年便可获取资格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权(于2010年10月13日或之前递交的申请者只需650万港元)
- 唯于参加计划开始7年内,除了股息外,计划参加者不得取投资资产及由资产投资所带来的利润。
- 为配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推出之“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农银国际证券提供计划金融中介机构服务。
- 关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详情,可参考由入境事务署派发的小册子、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规则或浏览入境事务署的网站http://www.immd.gov.hk/hks/services/visas/capital_investment_entrant_scheme.html
- 政府已公布由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起暂停「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资本投资计划详情